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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执行计划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10:50:57  浏览:841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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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执行计划

中国政府 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94年11月22日 生效日期1994年1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为发展两国的文化交流和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根据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在达喀尔签订的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第九条规定,就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执行计划达成协议如下:

               一、文化

  第一条 双方鼓励相互在对方国内举办文化活动,通过戏剧演出、音乐会、展览、电影放映和报告会,介绍各自文化。

  第二条 双方鼓励两国不超过十五人的艺术团相互访问演出。

  第三条 塞方将派两名艺术家访华。

  第四条 中方一九九六年在塞内加尔举办一次工艺品展览。

  第五条 双方交换考古和保护历史文化古迹的资料。

  第六条 中方于一九九五年参加达喀尔国际图书和教育用品博览会,随展人员两名。

  第七条 双方鼓励两国图书馆相互交换期刊资料。中方视可能向塞公共图书馆提供中国具有代表性的法文图书,以丰富这些图书馆藏书。

  第八条 为相互交流经验,塞内加尔出版及版权机构和中国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互派一个二至三人出版版权代表团。

               二、教育

  第九条 在本计划执行期间,中塞双方相互提供培训、进修和研究奖学金,奖学金名额数目和留学生选派标准由双方协议决定。

  第十条 双方加强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 双方鼓励校际间交换教学、研究计划、资料和互派教员及讲学人员。

               三、通讯

  第十二条 双方促进塞内加尔电台、电视台和中国电台、电视台交换节目。

  第十三条 双方研究互邀记者互访的可能性。

             四、青年、体育

  第十四条 双方交流青年工作经验,加强青年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 双方为发展乒乓球运动和体操运动交换技术人员。为此,中方派一名高水平教练员,为塞内加尔国家男、女乒乓球队进行培训,塞方接待一名中国体操教练员,培训塞内加尔体操教练,为期一个月。
  派遣教练员有关事宜的具体实施办法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第十六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中方向塞方提供一批体育器材。

               五、费用

  第十七条 双方为执行本计划所需费用安排如下:
  1.关于人员交流:派遣国负担往返国际旅费,接待国负担在其境内的食宿、交通和突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2.关于展览:派遣国负担运送展品的国际运费和保险费,接待国负担在其境内的展品运输和保险以及组织展览的费用。

  第十八条 中方负担塞内加尔大学在职大学教师赴华进修和学成回国的国际旅费。
  中方负担赴塞内加尔任教的中国农艺学教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工资及津贴费,塞方负担其住房、家具配置、医疗及社会保险费。

              六、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 本计划执行细节将由双方有关部门另行商定。

  第二十条 本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增添新的合作项目或出现其他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计划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计划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廿二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法文拟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塞内加尔共和国
    政府代表                 政府代表
    刘忠德                 锡亚姆夫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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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矿山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矿山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地下(井工)开采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坠罐、跑车等较大以上提升运输事故屡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1年,全国矿山共发生较大提升运输事故11起,造成50人死亡,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12年以来,连续发生了3起矿山提升运输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3人重伤,分别是:2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斜井发生跑车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3月15日,山东省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竖井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3人死亡;3月16日,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三堡银矿斜井发生跑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

这些坠罐、跑车事故的连续发生,暴露出部分矿山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提升运输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有的矿山安装使用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有的矿山竖井提升系统未设过卷保护装置,用作升降人员的单绳提升罐笼没有安装防坠器。三是未按要求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导致设备带病运行。四是提升运输系统的运行安全管理不严格,操作人员违规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山提升运输事故,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现就切实加强矿山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矿山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和分管负责人,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三违”行为处罚与教育规定,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对于有外来承包基建和采掘施工作业单位的矿山,相关矿山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外来承包作业单位的统一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可控运行,提高矿山企业防范事故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对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矿山建设项目的提升运输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等规章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选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提升运输设备,具备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两套制动系统,并按照要求装设安全防护装置。新建矿山在设计时应采用更加安全可靠的提升运输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运输设备。

三、强化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检测检验工作。矿山企业要加大提升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提升运输系统尤其是钢丝绳、绳卡、罐道、安全卡等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行,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要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提升绞车、提人容器、防坠器、钢丝绳等提升运输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并确保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在检测检验报告的有效期内运行。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提升运输系统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矿山提升操作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要通过相关法规标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作业行为,正确应对突发事件,避免事故发生和事态扩大。

五、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严防坠罐跑车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86号)等要求,针对今年发生的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2·16”重大运输事故和山东省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3·15”重大坠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矿山企业立即开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制,完善提升运输各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查等手段,督促矿山企业切实落实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坚决防范提升运输系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意见
(一九九○年二月二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委: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团中央书记处立即进行了学习讲座并向出席共青团十二届二中全会的中委、候补中委和参加全国八十个大型企业团委书记会议的代表传达了基本精神。同时,围绕九0年全团工作安排,组织机关处以上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学习和讨论。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也召开各种会议,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传达。大家一致认为,这个《通知》是建国四十年来党中央就加强和改善对群众组织领导作出的一个系统、全面的纲领性文件。《通知》既总结了新中国建立四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年来我国青年工作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也指明了九十年代青年工作的方向,提出了在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关键时期,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方针。特别是《通知》中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精神,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年的关心和爱护,表明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青年和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带领亿万青年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发展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团组织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此,共青团中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团的干部和团员学习《通知》。在学习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明确重点,学深学透。要围绕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领导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地位、任务以及做好共青团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既要明确党与团的特殊政治关系,又要明确党对团的特殊要求;既要明确共青团的政治方向,又要明确共青团的历史责任。二是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把学习《通知》精神,同认清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结合起来,同团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使广大团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共青团始终是党的得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在党领导全国人民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征途中,共青团始终是引导和带领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长期斗争中,共青团始终担负着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宏伟任务;在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三部曲的事业中,共青团始终是一支朝气蓬勃的突击队和生力军;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关键时期,共青团始终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和稳定社会的基本力量之一。三是各级团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落实《通知》精神。要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作用,促进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学习。

  二、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中央《通知》基于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透彻分析,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自觉维护党的统一领导,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共青团在“两个维护”中发挥作用,在当前来说,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在“稳定社会”的大局中找位置,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起作用。具体说,要把共青团十二届二中全会确定的“一条主线,三项任务”抓深抓实:第一,以维护安定团结和政治局面为已任,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为目标,开展生动的思想教育。在教育内容上,要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国情教育、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为重点,要抓住“学雷锋精神,做四有青年”这个主题,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的学雷锋活动;在教育对象上,要以青年学生、关停并转和开工不足企业青工两个方面为重点,同时密切关注城镇待业青年、乡镇企业青工和没有就业门路仍滞留城镇的农民工作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社会有关方面,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时机把握上,要密切注意“四五”到“六四”前后青年的思想动向,积极协助党和政府预防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第二,以“高举团旗跟随党走,艰苦奋斗建功业”为行动口号,开展以“起作用,受教育,长才干”为主旨的劳动创造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党中央关于工、青、妇组织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要求,围绕治理整顿的四个环节,组织和带领青年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开展以承担经济建设中“急、难、新、重”任务为抓手的生产突击活动;开展以“学雷锋,树新风”和“共青团奉献日”为主题的共产主义义务劳动活动;开展以开发青年智力、提高青年素质为主要目的的青工技术比武、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力争开展一次活动,带动一批人,教育一批人,锻炼一批人。第三,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各级团组织都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确定参与社会监督的重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制度,使社会监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文化责任区、青少年反腐败举报中心、青少年道德评议理事会等监督网络的作用。

  三、聚精会神地抓好团的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团的体制改革。

  建设和改革是推动共青团事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按照中央《通知》的基本精神,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对团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完整准确地把握共青团的三项社会职能,有利于理顺党团关系,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发挥团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原则,全面加强团的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团的体制改革,在建设中实现团的改革目标,在改革中全面加强团的建设。

  团的建设总的要求是:(一)致力于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团的思想建设,使共青团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引导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二)致力于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重点是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团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和团干部培训制度,在全团干部中养成一种学习马克思主义、钻研马克思主义,特别学哲学、有哲学的浓厚风气,并长期坚持下去,努力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团员队伍建设要坚持教育和管理两手抓。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开展“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大力强化团员意识,使广大共青团员成为执行党团组织决议的模范,维护社会安定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助人为乐的模范。团员的管理要从实行团员证制度、开发团员证功能入手,逐步形成科学的团员管理体制。同时,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团员发展的方针,在确保团员素质的前提下,不断壮大团员队伍。(三)加强团的作风建设,切实把团的各级机关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团结奋斗的集体。

  四、认真贯彻“抓基层,抓实事,抓落实”的方针,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团组织。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中央《通知》对基层建设的要求,坚持“抓基层、抓实事、抓落实”的工作方针,抓住当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利时机,以党建带团建,帮助基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基层建设目标和规划,并通过建立中央、省、地、县四级团干部的目标责任制、联系团支部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下基层蹲点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确保基层建设目标和规划的落实。最近,团中央下发了《团中央机关干部上半年下基层实施方案》,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这个方案的基本要求,迈开双脚,深入基层,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征询党政干部对团的工作的意见,为改变基层的面貌,焕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做出不懈的努力。今年上半年,团中央将由书记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分两批到基层,宣讲中央《通知》精神,检查各地落实情况,帮助指导基层工作。

  五、从完善政策入手,为共青团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中央《通知》的下发,为今后进一步改善共青团工作的外部条件提供了政策保证。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和政府的领导,经常向党和政府汇报共青团工作,尽力促成在年内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召开一次青年工作会议,以完善和落实现有的青年和青年工作政策(包括近几年来团中央就拓宽团的社会职能、加强团的队伍建设、推动青年活动阵地建设等下发的一些政策性规定),并针对长期困扰团的工作主要问题,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制定更多、更具体的政策。同时,要经常向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新闻、组织、宣传、文化、劳动、政法等部门通报共青团的情况,以沟通与他们的联系,赢得他们的支持,为青年健康成长,加强和改善共青团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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